今年1月起,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將大力打擊利用互聯網和手機軟件從事非法運營的社會車輛。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多個軟件提供“專車”服務,實際上就是變相為乘客提供了黑車。這是北京首次公開認定私家車通過打車軟件拉活屬於非法運營。(1月7日《北京青年報》)
  “專車”服務在我國始於2012年,興起於2013年,2014年被社會大眾接受,正式進入生活服務領域。應該說“專車”服務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自我調節的必然結果,一方面是出租車服務水平讓人堪憂,一方面是群眾對出行的服務需求。在打車難、打車貴、服務質量差的大環境下,“專車”服務的出現正是瞄準了這些出租車服務的瑕疵,成為服務群眾出行的又一新軍。
  但是“專車”服務因為名不正言不順,還是一個“小三”的角色,因此一些群眾和交通管理部門把“專車”等同於“黑車”,進行嚴厲打擊。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大部分“專車”純粹屬於私車,甚至沒有掛靠租賃公司,一旦出事難以追責;二是“專車”服務收費偏高,對於出租車行業來講擾亂了市場秩序,給出租車造成不公;三是管理上存在難度,雖然互聯網和手機軟件運行商都要求“專車”必須與租賃公司簽訂合同才能投入使用,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大部分都沒有簽合同。
  鑒於以上因素,各地交通管理部門索性一棒以擊之,與“黑車”享受同等“待遇”,即嚴厲打擊。不過在查處過程中,一些消費者因為偏愛“專車”服務,對於執法人員調查取證不予配合,“專車”就可以逃過一劫。筆者認為,既然“專車”服務有市場,並且還受到消費者的一直點贊,如果因為管理難度就取締“專車”服務,委實有點可惜,難道就是因為言不正名不順嗎?如果確是如此,給“專車”正名又有何不可?
  正規的“專車”是與租賃公司簽訂了合同,租賃公司再與互聯網和手機軟件運行商簽訂合同,合同中必然包含責任條款、服務細則等內容。並且“專車”服務是市場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服務手段,在國外早已有之。其優點更在於能夠提供高效率、高質量的服務,這是一般出租車根本無法匹敵的。我們應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放長遠來看,就算今天把“專車”服務扼殺在搖籃里,再過三五年,它必定還會出現在市場,因為“專車”服務在自由經濟市場的發展環境中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和競爭力。
  筆者認為,與其封殺不如給“專車”正名,國家可以通過制定法律納入出租車管理條例,各地方也可以通過制定製度明確專車服務準入門檻,建立交管部門、互聯網和手機軟件運營商、租賃公司三方監管平臺,明確監管職責,健全責任追究機制,這樣就可以保障專車服務健康可持續發展。
  文/李丁喬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給“專車”正名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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